劳动争议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故拖延怎么办? 14 8 月, 2017 刘律师 留下评论 法律法规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五条规定: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,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,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。